南美国家代孕法和政策及南美不孕症

南美洲的不孕症

南美洲不是一个同质化的地区。各个国家在面积、人均收入、人口和自然资源等方面存在重要差异。相比之下,共同的区域条件是经济不平等和天主教的高度存在,天主教会的影响极大地影响了生殖问题。

在过去三十年中,南美社会及其政治和经济结构经历了重大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如政治机构的不稳定、市场通货膨胀以及社会、经济和健康的不平等。妇女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现在是劳动力的一部分;再加上社会经济条件,她们推迟了进入母亲行列的决定,这导致了生育率的普遍下降。

2012年发表在《PLOS医学》上的一项研究纳入了277项健康调查,系统地分析了世界不孕不育率,发现2010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原发性不孕不育率估计为1.5%。相比之下,高收入国家的原发性不孕率为1.8%,北非和中东地区为2.6%,南亚为3.0%,全球为1.9%。 尽管该地区为1.5%,但在2010年,估计初级不孕症的最低流行率发生在拉丁美洲的中等收入国家(如秘鲁、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a,0.8-1.0%。)。2010年,估计拉美的继发性不孕症为7.3%,而全球为10.2%。即使拉美地区的继发性不孕率高于其原发性不孕率,但仍然是世界上最低的。

尽管相对于世界其他地区的不孕不育率较低,但该地区的ARTs使用似乎在不断增长。拉丁美洲辅助生殖网络(REDLARA)报告称,2010年阿根廷有8336例ART手术,而2014年则增加到14980例。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巴西,2010年巴西有17673个ART程序,而2014年则有27269个。智利在2010年有1652例,2014年有3791例。另外,REDLARA报告说,从1990年到2012年,拉丁美洲共有128245名儿童通过ARTs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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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洲国家代孕法律和政策的主要特点

南美洲国家有一个共同的法律体系。所有国家都遵循大致相同的民法体系,这意味着每个南美国家都有一套相似且全面的法律规则。这些法律规则可以更新,并包含在法律诉讼中可以提交给法院的所有事项,如定义、适用程序以及对每个行动的制裁或惩罚。在南美的法律体系中,法官必须确定每个案件的事实,并适用一套与案件相关的规定。

法官做出最终决定;不存在陪审团审判。在代孕合同的具体案例中,大多数法官适用民法法典;那是规范一般合同的法典。由于缺乏对代孕合同的具体规定,法官必须对代孕纠纷适用一般的合同理论(一般规定,在没有立法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冲突必须与任何其他商业合同/交易的纠纷一样进行判断)法律。如果是来自不同国家的人之间的代孕,则适用国际私法。在一些国家,如哥伦比亚,当问题包含基本权利时,案件由宪法法院裁决。

除了法律体系的参与,南美国家的政治和法律仍然受到天主教会的相当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最初基于罗马法的民法体系。此外,这些国家中有许多曾经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只有巴西除外,它是葡萄牙的领土。因此,大多数法律都符合罗马天主教的传统,它明确禁止使用任何ARTs,因为胚胎被认为是一个人,因此不能被操纵。这包括代孕,因为这种做法也被归类为ART并被禁止。一般来说,要对代孕进行监管,必须将其纳入一个国家的立法法典,法典一般由该州的国会颁布,不过由于ART的社会争议性,往往从未被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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