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苏格兰夫妇的父母令申请获得批准,承认他们是通过代孕所生双胞胎的父母。在苏格兰最高民事法庭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卡迈克尔夫人就 AB 和 XY [2023] CSOH 46 一案发表了意见。该案证实,儿童的福利是最重要的,法律条款应据此进行解释。
苏格兰代孕亲权令案例
AB 是2021年出生的双胞胎G和H的生母,她与XY处于恋爱关系中。AB的姐姐Z是代孕母亲,由于人工授精,XY是生父。Z从未将这对双胞胎视为亲生,对她来说,这对双胞胎与她的其他侄女和侄子是一样的。AB 和XY根据英国2008 年《人类受精和胚胎学法案》(”2008 年法案”)第54和55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父母令。在提出申请时,即双胞胎出生 21 个月后,AB 和XY 的恋爱关系已经破裂。
苏格兰有关代孕亲权令的法律规定
根据该法律,如果申请是由两个人提出的,孩子由代孕母亲怀上,并且其中一人的配子被用来制造胚胎,那么法院可以在满足2008年法案中的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发出父母令。值得注意的是,与本案有关的条件包括:
- 父母令申请应在孩子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 申请人必须是夫妻、民事伴侣(Common Law)或作为伴侣生活在持久家庭关系中的两个人。
- 在提出申请时,孩子必须与申请人住在一起。
苏格兰法庭关于亲权令裁决
法官卡迈克尔夫人批准了AB和XY申请的父母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参考了英格兰和威尔士类似案件中具有说服力的判决,并在判决中同意这些案件中的推理。卡迈克尔夫人将儿童的福利放在首位。就本案的事实而言,所寻求的父母令反映了儿童生活和关系的现实,卡迈克尔夫人据此对立法进行了解释。
鉴于现代家庭单位的多样性,个人了解并理解自己与子女相关的权利和责任非常重要。
现代家庭在不断演变,以适应当代多元化的社会和文化。如果您正在考虑代孕或其他为人父母的途径,请务必根据自身情况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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