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加拿大代孕法律在不同省份略有不同,但加拿大联邦层面的法律承认一般代孕合同。
加拿大代孕的法律与风险
但是请注意:与美国代孕或乌克兰代孕不同,在加拿大,代孕妈妈在婴儿出生时是拥有对宝宝的父母权利。 如果代孕妈妈在代孕过程中改变了主意,无论代孕合同是否双方签字,代孕妈妈都有权在出生时拒绝把婴儿转交给代孕委托人。因为加拿大代孕不像美国一些州那样规定如果代孕委托人如果想合法的获得孩子的父母权利,必须在代孕的孩子出生之前就办理“出生前确认”-PRE-BIRTH ORDERS。所以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代孕委托人将不得不发起诉讼以争取代孕妈妈生的孩子监护权,并希望法院承认合同的约定,并且根据DNA测试证明自己与代孕的孩子的遗传亲子关系。
关于加拿大地方法院如何处理当事人的这种主张,到2018年为止,没有任何有利于代孕委托人的判例。如果代孕合同中清晰明白的证明代孕妈妈受雇于代孕委托人,为代孕委托人代孕一个孩子,且DNA测试证明婴儿的遗传特征与代孕委托人有血缘关系,则这有可能有利于代孕委托人获得代孕生的孩子的父母权利。但从未有这样的判例。
应该指出的是,代孕妈妈要求自己代孕的孩子的父母权利是假设的风险,而不是实际风险。换句话说,根据加拿大现行的代孕法律,加拿大联邦法案允许代孕妈妈带走自己代孕生的孩子,无论是否存在已生效的代孕合同。但是,孩子出生后的代孕委托人的父母权利通常会在几周内提交审核并获得批准。加拿大现行代孕法律一般不支持出生前确认父母权利,因此建立代孕委托人对于代孕生的孩子的合法父母权利的法律程序仅在婴儿出生后才会发生。
根据加拿大省份的不同,代孕委托人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被要求出庭作父母权利归属的判决。
另一方面,代孕妈妈也有风险。代孕委托人也能够“改变主意”。加拿大现行的代孕法律中,关于代孕委托人的义务,部分条款是不可执行的。有些外国代孕委托人在代孕妈妈怀孕期间遗弃了婴儿。在这些情况下,代孕妈妈被没有得到约定的补偿,而孩子也不是代孕妈妈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代孕出生的孩子可能会被收养。在加拿大,代孕协议必须遵守AHR法案和各省和地区法律,因此,根据代孕妈妈和代孕委托人居住的地方不同,代孕安排可能会有很大不同,也有可能完全不能进行合法代孕。
加拿大代孕的法律限制
加拿大法律非常明确,受C-6(辅助人类生殖法)法案的管制。该法案明确规定了加拿大代孕的以下限制:
- 任何人不得向女性支付作为代孕母亲的报酬、提出支付报酬或宣传将支付报酬。
- 任何人不得接受安排代孕妈妈的报酬,亦不得提出为代孕委托人安排代孕妈妈以供代孕委托人考虑,或宣传安排代孕妈妈等服务。
- 任何人不得接受另一人安排代孕妈妈的服务,提出支付代孕报酬或宣传支付报酬。
简而言之,代孕妈妈只有与代孕直接相关且通常在给出代孕相关费用的收据时才能将自付费用部分报销。例如,如果医生以书面形式证明卧床休息对代孕妈妈的健康和/或胚胎或胎儿的健康是必要的,则代孕妈妈可以因不能工作导致损失而得到报销。与代孕相关的费用多少也取决于每个代孕妈妈的具体情况。同样,为代孕委托人管理代孕计划或招募女性成为代孕妈妈的服务也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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