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男子着急生子,付32万代孕机构竟然收钱不办事SurrogacyLin3个月前发布关注私信0278 话说,有些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迫于生育压力,就想着代孕生子,他们非常着急,没有经过细致考察,也没有选择合适靠谱的机构,最终不仅耽误自己的时间,还可能去打官司维权。 这不,上海彩虹奶爸就和大家分享一个发生在2021年的真实案例。时年34岁的成都男子汪某,因为性取向的关系,不想结婚,他非常想要一个孩子,于是找到销售女子刘某,请求对方协助他进行代孕工作。 刘某背后有没有靠谱的公司还不清楚,但她收了钱却不办事是事实。据上海彩虹奶爸猜测,刘某可能就是一个打着代孕旗号进行招摇撞骗的骗子,也有可能她背后根本没有合适的资源,是个小作坊。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且听上海彩虹奶爸细细说来。 据汪某说,2018年,他经人介绍认识办理代孕业务的女子刘某,双方于2018年9月21日签订《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协议签订之后,汪某向刘某多次汇款共计328400元。 原本以为代孕工作能顺利进行,哪知道刘某收钱压根不办事啊。汪某说,刘某未进行任何代孕工作,竟然还要求他继续支付代孕款。因此,他怀疑刘某可能是一个骗子。于是,赶紧到刘某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她。 汪某的诉求是,请求法院判决他们签订的《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无效,判决刘某把收到的328400元还给他,还要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此外,向刘某索赔15万。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刘某说,《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已经签订,而且已经实际履行,应认定其合同效力。她还解释说,已经按照合同规定来履行自身义务,并且取得相应工作成果,所以没依据还钱。 案件并不复杂。在开庭审理时,法官认为,这个案子有两大纠纷。第一,双方签订的《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第二,是否对汪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刘某是否应该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当地法院认为,代孕行为违背了我国公序良俗,我国现行法律也是予以禁止,任何机构都不能从提供代孕服务中获利。因此,汪某和刘某双方签订的《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是无效合同。 那刘某该还钱给汪某吗?毕竟有32万元之多。 法院认为,既然合同已经无效,那刘某就应该把钱还给汪某。虽然刘某说在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已经花费开支,但未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既然没有证据,那法官就无法相信刘某所言为真。 法院认为,汪某和刘某双方签订的《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是无效合同,刘某根据该合同所收的325000元应返还给汪某,对于汪某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由于他们之间的合同无效,所以双方都有过错。法院认为,双方因此产生的费用开支由各自承担,对于汪某提出的要刘某赔偿他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刘某必须要在10日之内返还325000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各付一半。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来,汪某还算比较幸运,拿回了自己的钱财,没有重大损失。只是此事耗时比较久,给他的生活带去不便,打官司往返奔波也比较折腾人。 汪某因为着急,没有认真考察公司,就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人合作,这才给自己埋下祸根。幸好他及时止损,发现异常,这才没有扩大损失。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THE END博客# 代孕机构骗钱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8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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